我沒有給方同文談判的機會,但我也不想就這樣殺了他,把他關在屋子裏之後,便一個人走到海邊,坐在巖石上。
不久,夜色裏,一個人劃船靠近,她是華庭。
我立即迎上去,拉住船繩,綁在樹上,並親自扶着華庭下了船。
華庭看着完好無缺,什麼事情都沒有。
“你是怎麼對付方同文的兩個保鏢的?”我問。
“這是祕密。”華庭說。
“我們之間還有祕密嗎?那就是說你還沒信任我。”我說。其實我是很想瞭解龍血人之間的祕密。
“其實也沒什麼祕密,就是因爲這個。”華庭從口袋裏拿出一個金色的令牌。
“他們看到這個就會聽你的話了?”我說。
“當然不是,他們怎麼會聽我的命令呢?他們見到這個東西,就二話不說,立即去追殺我了。”華庭說。
這和我想象的實在差太遠了。
“追殺你?爲什麼?”我問。
“這個東西是我在屠龍使者家裏偷的,其實作奸犯科的龍血人看到這個東西,他們一定會反着追殺,因爲只要對他們亮出了這個令牌,就是說明了,屠龍使者盯上了他們,如果他們不先把我殺了,我就會殺了他們。就這麼簡單。”華庭說。
其實有人的地方就會有江湖,更何況是神祕的龍血人族羣,他們之間的江湖,還是一個很大的謎。
“對了,你爲什麼沒殺方同文?”華庭問。
“你怎麼知道我還沒有殺他?”我問。
“看了媒體報道。你沒有按照計劃行事,也沒有殺了方同文的女保鏢。你這是爲什麼?”華庭說。
“就是因爲那個女的,才讓計劃突變。其實那個女的並不是方同文的保鏢,而是他的準媳婦。她叫文嵐,是我在情報部門的同事。”我說。
“你被她認出了?”華庭問。
“我不知道她是否認出我了,但她至少發現我並不是張寶強。”我說。
“那糟糕了,你不殺她,麻煩就大了。”華庭說完便看了看屋子,說:“你不會把方同文帶到這裏了吧?”
我點了點頭。
“你怎麼可以這樣做呢?這是我的私人地方,你把方同文帶到這裏,不就是讓這裏曝光了嗎?你是存心害我的,是吧?”華庭顯得很着急。
“我是暫時沒有想到藏身地點,如果你介意,我現在就帶方同文離開這裏。”我說。
“其實......其實我不是責怪你,也不是我小氣,而是這個地方實在太重要了。”華庭說。
“我明白,你肯幫忙,我已經非常感激了,我也不能再給你添麻煩。我現在就帶方同文離開。”我說完便回到屋裏,然後走到方同文面前,說:“我們得轉移,先委屈你一下了。”說完便準備出手把他打暈。
“慢着,你這樣做已經太遲了。”方同文卻說。
“太遲了?爲什麼?”我問。
“因爲飛龍隊很快就會把這裏包圍。我們根本逃不掉了。”方同文說。
“你身上還有別的定位器?”我說。
“不是因爲我,而是你。”方同文說。
“你剛纔說的是我們?你的意思是說,飛龍隊要抓的人並非只是我們,還包括你。”華庭問。
“答對一半了,錯的是不是抓捕,而是獵殺。飛龍隊會把我們都幹掉。”方同文說。
方同文的話讓我和華庭都困惑不已,都不知道是什麼意思?飛龍隊是方同文直接指揮的,如果他們掌握上司的位置,肯定會採取營救,怎麼會連他一起殺掉呢?
“你們雖然很厲害,不過和一些老謀深算的人一比較,那就差太遠了。你們只是棋子,而他纔是下棋的人,他掌控着你們。”方同文說。
“他是指誰?”華庭問。
“SAB的負責人,李靖李警司。”方同文說。
“這怎麼可能?”我說。
“雖然我看不見,不過我知道你就是程峯。讓你殺我的人一定是李靖。我身上沒有定位器,但你身上有,我知道你現在還不回相信,但待會飛龍隊出現了,你就會相信了。不過,那時候就晚了,我們都會死在飛龍隊的亂槍之下。”方同文說。
方同文的意思已經很明顯了,他是在指證李SIR,把罪名都推到李SIR的身上。而這次綁架行動,則被他描述成爲了李SIR藉助我的能力,幫他剷除異己。
我深信李SIR的爲人,自從上次他幫助我從飛龍隊的強攻之下逃脫,這種相信更是堅定不移。
但是,有一點我還是相信的,就是飛龍隊很快會到達這個神祕的小島。
爲了不連累華庭,我決定帶着方同文離開這裏。
我打暈了方同文,然後帶着他離開。華庭卻一直跟着。
“華庭,到這裏就行了,剩下的事情就由我一個人去做吧。”我說。
“你覺得會連累我嗎?”華庭問。
我點了點頭。
“如果你怕連累我的話,一開始就不要讓我加入這個行動。既然大家都已經坐在一條船上了,那麼就繼續走下去吧。”華庭說。
我最終還是同意讓華庭幫忙下去,畢竟如果沒有她幫忙,我想我應付不了。
我們共同乘坐一輛車子離開,開展了驚心動魄的逃亡之旅。
“你身上有定位器,我們不管跑到哪裏都會被知道的。”華庭說。
“你聽說過液體定位器嗎?”我問。
華庭搖了搖頭。
“這個東西是一個很聰明的女孩發明的,但卻被暗黑組織所利用,喝下一杯飲料,定位器就會在你的體內形成。”我說。
“暗黑組織?你認識暗黑組織的人?”華庭問。
“我就是暗黑組織的成員。當然不是自願的。只是臥底在裏面,收集證據而已。”我說。
“看來你的上司把你當好幾個人使用啊。不過,說到你的上司,你真的是那麼無條件相信他嗎?”華庭問。
“如果我連自己的上司都不相信,那麼我就不能相信任何人了。”我說。
“希望如此吧。可你爲什麼不殺了方同文呢?帶着他逃亡不是更費事罵?”華庭說。
“留着他的性命對我們更有利。而且你之前話很有道理,就這麼殺了他,他就會成爲英雄,而他所犯下的罪行就被掩蓋。如果他能夠親口承認自己的罪行,那纔是最理想的結果。”我說。
我選擇了一個廢棄的樹林裏的安全住下。
我坐在石階上,手裏拿着艾米交給我的那瓶可以終結體內液體竊聽器的藥水。
猶豫了一會,我便讓華庭看着方同文,然後順着屋子的後面山路走下去。
我去那裏幹什麼?只是做了一個不時之需的計劃,而我希望那個計劃是用不上的。
一個多小時之後,我纔會到安全屋,順便買了水和食物。
方同文已經醒了,他正在勸說華庭放了他,但華庭卻無動於衷。
見到我回到了,華庭便說:“這個人的嘴巴關不上的,我受夠了,出去透透氣,你看着他吧。”
我拿了點食物給方同文,同事也鬆了他雙手上的繩子,並且摘下他的眼罩,反正他都猜到我是誰了,再蒙着他的眼沒必要了。
“好像快天亮了,這是什麼地方?”方同文問。
“這裏是一個被丟棄的安全屋。”我不怕對方同文說實話。
“你是打算幾個小時換一個藏身地點嗎?”方同文問。
“或許是,或許沒必要了,因爲我可能隨時都會殺了你。你害怕了嗎?”我說。
“其實你一直在猶豫,我想到最後,你知道真相之後就不會殺我。所以我一點都不擔心。”方同文說。
我立即拔出手槍,對準了方同文的腦袋,說:“我現在就可以殺了你。”
方同文並沒有驚慌的神色,而是咬了一口麪包,和了一口水。
我確實不想殺他,至少現在不可以殺了他,所以便把手槍收起,說:“你壞事做太多了,是一個披着羊皮的狼,就這樣殺了你的話,反而便宜了你。”
“難道你就沒有做過壞事嗎?身爲臥底,每天都要做着壞事。”方同文說。
“這些和你所幹的見不得人的壞事不能混爲一談。我不管做什麼都是爲了任務,爲了正義和法律。但你卻坐在高高的位置上,濫用職權,中飽私囊,當然了,我沒有證據的話,是不會這麼幹的。”我說。
“證據?你所謂的證據就是李靖養女所收集的那些嗎?說我是麗都城幕後的大老闆?在海外有許多不爲人知的祕密賬戶?”方同文說。
“難道不是嗎?這只是你的某些罪證,你做得更卑鄙的是出賣了臥底名單,讓冒着生命危險在面收集情報的弟兄的祕密身份曝光,隨時都有被黑道的人幹掉的可能。我們這些臥底爲了情報,爲了打擊犯罪,每天都用性命去演戲,而所有的功勞都被你們這些坐在舒適辦公室裏的人領了。就算我們犧牲了,也最多得到一枚毫無價值的勳章。”我激動地說。
“這個罪名也是李SIR說的吧?”方同文說。
“是又怎麼樣?你位高權重,我們力量單薄,無法用足夠的證據讓你受到法律的懲罰,殺了你或許是唯一的辦法,這樣至少讓整個警隊的損失減到最少。”我說。(未完待續)